资产服务信托转型的机遇、问题及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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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经过资管新规长达五年的监管矫偏,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业务结构、转化增长动能的挑战。2023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进一步为信托业务厘清边界、明确服务内涵,回归信托本源发展业务的要求已跃然纸上。本文主要分析资产服务信托转型的机遇、问题以及创新应用。
一、资产服务信托转型机遇
在信托业务三分类导向下,资产服务信托位列“信托业务三分类”首位,反映监管对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鼓励。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比,资产服务信托属于信托公司专属业务,顺应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服务于生产生活多个场景,信托公司需要抓住资产服务信托广阔市场机遇,乘势而为,加速转型。
(一)信托业务转型需要
近年来信托公司执行资管新规要求,融资类信托规模自2020年2季度进入下降通道,2023年3季度末规模持续下降至3.25万亿元,3年来融资类信托余额下降共计3.2万亿元,降幅近50%,压降成效显著。融资类信托已不再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主导产品,信托公司寻找新的发力点迫在眉睫。资产服务类信托作为三分类中列示品种最为丰富、作用范围最为宽阔、业务创新空间最大的业务,能更多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各类主体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为信托业务转型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品种细分繁多
三分类后的资产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依据其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及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及新型资产服务信托五类,共19个业务品种(见下图),将回归本源的发展理念推至新高度。新分类彰显监管机构对信托行业支持政策的持续加强,鼓励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推动信托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市场需求广阔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机构和个人对于资产管理、代际传承、托管处置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截至2023年底,已有近20家信托公司推出了专属品牌的家庭服务信托:百瑞信托的家庭服务信托突破400单、规模超10亿元;中粮信托推出“方禾家庭服务信托”,展业两个月以来,已有近300个家庭加入,存续资产管理规模超6亿元;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方面,2023年全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含证监会ABS、银保监会ABS、银行间ABN)共发行4782只、发行规模总计18,755.34亿元,规模每季度逐步上涨,为资产服务信托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资产服务信托转型存在的问题
三分类下资产服务信托内涵,以“回归本源”为核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方向,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外延、创新产品类型、优化管理方式。但转型也存在着市场竞争激烈、创新能力不足、风险管理不强、制度落实不严等多方面问题。
(一)市场竞争激烈,回归本源不足
近年来信托行业内外部竞争愈演愈烈,信托公司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但由于部分信托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回归本源的监管意图理解不深、信托业务人员对市场需求和委托人诉求了解不透、研发人员对信托内涵和外延缺乏挖掘力,导致多数信托公司仍持保守态度,选熟择旧地展业,对经济效益弱的资产服务信托推动意愿不强。
(二)业务模式单一、创新能力不足
三分类后,资产服务信托收入来源仍以基本的管理费和托管费为主,业务模式依旧单一。同时,由于其展业模式的局限性,信托公司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从产品领域来看,虽然监管一直强调回归本源,资产服务信托业务逐步走上台面,出现了不少创新产品,但绝大部分产品仍集中于基础及公用设施、房地产、金融证券三大领域,其他领域的创新产品少之又少,真正按客户需要创新的信托产品并不多见。
(三)风险管理不强,社会声誉较低
信托公司开展业务须树立良好声誉,以获取广大委托人的信任。一方面,国内传统的储蓄理财观念根深蒂固,信托业务作为一种新的产品,尚未得到广泛接受;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如风险识别能力不强、风险评估不准确、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等,导致信托业务发展过程中违规经营广泛存在,信托公司破产屡见不鲜,社会声誉捉襟见肘,业务发展空间受限。
(四)监管条例不紧,制度落实不严
相较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都有成熟的行业内外部监管机构,我国信托业务的监管一直处于银保监管理的附属地位,缺乏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同时,现有的监管条例侧重于对信托公司资产负债、信用等级的监督,而缺乏对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本质的监督,这也导致信托公司在开展业务时面临一定的合规风险,影响信托行业健康发展。
三、资产服务信托创新应用
资产服务信托与传统融资类业务在拓业理念、信托角色、盈利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是体现信托行业独特价值的业务,也是信托公司展业的难点。但资产服务信托同时也是拓展客群和场景的利器,信托公司以其为抓手,可以打通资金、产品、服务三大端口,形成特色化推动模式,构造更具竞争力的信托转型路径。
(一)以点带面,以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撬动证券化全链业务
过去信托公司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主要作为SPV提供受托服务,对资产证券化全链条业务涉足并不充分。随着信托业务三分类的正式执行,未来信托公司应不仅仅立足基础资产,更要提高产品设计能力,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全链发力。
1.提升证券化资产获创能力
提升证券化底层资产获取、创设能力,是信托公司牵头证券化全链业务的基础。在资产获取方面,信托公司要寻求与基础资产生产方直接合作,制定基础资产受让标准,获取债权、股权等优质底层资产。在资产创设方面,信托公司在证券化资产形成前,发放前端证券化基金,以短期“过桥资金贷款”形式给原始权益人进行资金投放,创造并孵化底层资产,为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与退出做好衔接。
2.加大证券化投资效益
证券化产品往往采用结构化设计,信托公司可以依托在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开展证券化业务的经验,积极开展证券化投资业务,成立专门的夹层投资基金,配置夹层ABN/ABS产品,兼顾收益与安全,实现管理与投资业务联动。
3.加强全链条风险防控能力
随着证券化业务链条的延伸,信托公司需要加强资产形成和证券化投资两端的风险识别和把控能力,切实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履行存续期管理工作职责,推动信托业务精细化转型,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以变促成,以担保品服务信托打通弱主体融资瓶颈
三分类新规指引下,信托公司应充分利用过往信托客户合作经验,运用好结构化模式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协助发行人以抵押物作信托财产,设置自益或他益担保品服务信托,消除传统抵质押模式CB劣势。一是发生以物抵债时,抵债房产只会过户至信托公司名下,银行类主承销商可合法地借机规避资产处置中的经营风险。二是若发行人(信托委托人)破产,抵押房产作为信托财产,依法不会成为清算财产,破产隔离效应将得以继续执行。三是从金融风险防控角度看,因信托存续,抵债后房产无处置紧迫性,保障了发行人资产不会被低价变现的同时,与抵押房产同等位次的整体房价仍将平稳运行,变相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结合结构化模式CB种种优势,信托公司应发力担保品服务信托,打通弱主体融资瓶颈,帮助发行人降本增效,引导甚至主导弱主体融资业务,实现业务价值创新提升。
(三)以处健全,以风险处置服务信托构建并购重组业务生态圈
随着政府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和市场出清,债务违约市场客观需求增加,市场债务重组模式不断创新,新型债务重组工具也逐渐被市场接受并成功运用。其中,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凭借其风险隔离优势,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充分展现其应用价值。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将待处置资产委托至信托公司设立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可以解决待处置资产的资产隔离问题,打破重组僵局,使协议重组或破产重组程序顺利推进,有效维护各方面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信托公司应加大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探索力度,加快积累经验,积极落实金融风险化解政策导向,充分发挥信托公司在债权、基建、私募股权等领域的协同效应,在项目流动性纾困、困境债务重组、不良债权投资等方面做深入探索,实现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转型突破,推动构建并购重组业务生态圈。
作者:陆 通
来源:长 富 工 作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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